美國國務院周一(31日)宣布對六名香港和北京官員實施制裁,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Paul Ting Kwok Lam)、警務處處長蕭澤頤(Raymond Chak Yee Siu)、香港國安委員會秘書長區志光(Sonny Chi Kwong Au)、國安處助理處長趙詠蘭(Margaret Wing Lan Chiu)、國安處助理處長黃振中(Dick Chung Chun Wo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Dong Jingwei)。
相關報道
- 美兩黨提法案制裁港官、司法人員 已「跳船」檢控官獲剔出名單
- 美國三大部門發400制裁名單 本台起底其中33間香港公司
- 美國《國防授權法案》重納制裁香港條款 港府:嗤之以鼻無懼要脅
- 林定國稱涉反修例未被起訴者「生活如常」 被捕者:提心吊膽
根據制裁令(行政命令第13936號),上述被制裁人士在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士持有或控制的財產及財產權益,將被凍結並須通報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此外,任何由上述被制裁人直接或間接擁有50%以上股份的實體,其資產同樣將被凍結。
除非獲得 OFAC 發出的通用或特別許可證,或符合豁免條件,所有美國人士或在美國境內(或經由美國)與上述被制裁人有關的資產、交易或服務往來皆被禁止。這包括向被制裁人提供資金、物資或服務,或從其接收任何資金、物資或服務。
美國國務院的聲明稱,北京與香港官員持續將《香港國安法》在域外落實,對19名被迫流亡海外的民主運動人士進行恐嚇、噤聲與騷擾,當中包括一位美國公民及另外四名美國居民。被制人士亦直接或間接參與了依據《香港國安法》對個人的脅迫、逮捕、拘留或監禁,或曾負責參與制定、採納或執行該法律:作為回應,美國政府宣佈制裁這六名涉入此類行動或政策的人士,這些行動違反了中國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並涉及跨國鎮壓行為。
編輯:溫曉平